从“负排放”到“正循环”:治理理念的深刻变革
在全球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的双重挑战下,传统的“负排放”治理模式已逐渐暴露其局限性。这种模式侧重于末端治理,通过减少污染物排放来缓解环境压力,虽然在短期内取得了一定成效,但难以从根本上破解大气污染的困局。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环境压力的日益加剧,我们需要构建一种全新的“正循环”治理范式,将大气污染治理从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创造,实现经济、社会、环境的协同发展。
一、治理理念的深刻变革:从“负排放”到“正循环”
传统的“负排放”治理模式将大气污染视为经济发展的副产品,通过技术手段减少污染物排放,降低环境风险。然而,这一模式存在诸多不足:
- 治标不治本:“负排放”模式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,往往陷入“排放-治理-再排放-再治理”的恶性循环。
- 成本高昂:末端治理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技术,对企业和社会造成沉重负担,且边际效益递减。
- 缺乏协同效应:各部门各自为政,缺乏统筹协调,难以形成合力,无法实现治理效果的最大化。
“正循环”治理范式则以系统思维为指导,将大气污染治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,构建起经济、社会、环境相互促进、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体系:
- 源头减量:通过产业结构升级、能源结构优化等措施,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,推动绿色低碳发展。
- 资源化利用:将大气污染物转化为资源,变废为宝,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。
- 协同治理:打破部门壁垒,建立跨部门、跨地区的协同治理机制,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。
二、“以毒攻毒”:污染物的创新利用与大气质量改善
在“正循环”治理范式下,“以毒攻毒”这一看似矛盾的战略正在成为环境保护领域的新思路。这一概念突破了传统污染防治的思维定式,开始探索如何科学利用某些空气污染物来改善大气质量。
1. 理论基础:污染物的转化与利用
大气污染的本质是污染物在空气中的存在形式和转化过程。氮氧化物(NOx)、二氧化硫(SO2)等传统污染物,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发生催化转化,成为有益的物质。例如,NOx在催化剂作用下可以转化为氮气,SO2可以转化为硫酸盐,这些转化过程对空气质量改善具有积极意义。
大气中的自由基对污染物具有净化作用。羟基自由基(OH·)是大气中最强的氧化剂,能够将许多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物质。利用人工手段增强自由基的生成,可以提高大气的自净能力。
2. 技术实现路径:催化转化与协同治理
人工催化技术是实现污染物转化的关键。通过选择性催化还原(SCR)技术,可以将NOx转化为氮气;利用吸附-催化技术,可以实现SO2的高效转化。这些技术在燃煤电厂、工业锅炉等领域的应用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。
多污染物协同治理是未来的发展方向。将不同污染物的治理技术集成,形成协同效应,可以实现更高效的污染控制。例如,将NOx和SO2的治理技术结合,既能降低污染物排放,又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。
三、跨界协同:构建大气污染防治的新格局
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,涉及生态环境、能源、交通、工业、住建等多个部门,需要政府、企业、公众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。传统的“各自为政”、“九龙治水”模式,难以应对当前大气污染治理的严峻挑战。因此,“跨界协同”成为突破治理困境,构建大气污染防治新格局的关键。
1. 打破部门壁垒,构建协同治理新机制
长期以来,部门之间职责不清、沟通不畅、协同不力等问题,严重制约了大气污染防治的整体效率。要打破部门壁垒,构建协同治理新机制,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:
- 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机制: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,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,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,形成工作合力。
- 强化区域联防联控:打破行政区划界限,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,共同应对区域性、跨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。
- 加强科技支撑和数据共享:整合各部门大气环境监测数据资源,建立数据共享平台,为科学决策和精准治污提供支撑。
2. 创新治理手段,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效能
跨界协同不仅仅是部门之间的合作,更需要在治理理念、治理模式、治理手段等方面进行创新,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的整体效能。
- 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治理转变:强化源头预防和过程控制,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、能源结构、交通运输结构,从根本上减少污染物排放。
- 从单一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:将大气污染防治与生态文明建设、乡村振兴、城市更新等有机结合,实现多目标协同治理。
- 从政府主导向多元共治转变: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,引导企业主动治污减排,鼓励公众积极参与,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格局。
结语
从“负排放”到“正循环”,是大气污染治理理念和方式的深刻变革,也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由之路。通过“以毒攻毒”的创新利用和“跨界协同”的机制构建,我们有望打破传统治理模式的局限,构建起全新的、可持续的大气污染防治体系。未来,随着相关技术的进步和应用的推广,“正循环”治理范式将为建设美丽中国、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